


嗨喽姐妹们,这一篇的含金量真的非常高。很多姐妹们手上有余钱不是炒股买基金,就是投资创公司,为表达诚意,及让被投资方大胆的经营公司,经常会出现,投资者以金钱入股成为小股东,经营者以技术入股成为大股东,但当投资变成一场“薛定谔的分红”,当股东会分红通知永远“意外迟到”,当财务报表如同罗塞塔石碑般难以破译——作为小股东的你,是否早已在资本游戏中沦为“人肉提款机”?
今天以真实案例为刃,剖开小股东维权的法律铠甲。
客户A曾豪掷百万与其好友B共同创业,开始总是分分钟都妙不可言,大家带着满满的诚意,有钱的出钱,有力的出力。两人商量,A出资占股49%,任监事,不参与公司经营;B则以技术入股占股51%,全权管理公司。前述的股权架构安排,足见A给予了B最大的信任,公司就这样顺利开起来了。
共苦容易,同甘却十分考验人性。两年后,公司业绩显著提升,单月营业额达到300多万,并计划融资,投资者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公司作出了高于净资产5倍的估值。昔日好友B,突然态度转变,不仅时常抱怨工作累,要求调整薪酬与增加股权激励,还私自将公司的实际收益在财务报表中列为“债务”,声称公司亏损没有利润,拒绝开股东会按协议分红,甚至通过发放高薪、提成,虚假报销等方式侵占公司资金。A无奈提出按评估价退出,但B却拒绝查账、谎称公司并无多少盈利、评估价是虚的,仅同意按原投资款回购股权,最多加点利息。客户A重金投资多年,最后投了个寂寞,自己虽然持股49%,但在法律上是个小股东,根本做不了公司的主;而且公司的银行账户、业务资料、财务数据都在B手中,A的维权之路非常被动。
这个案件我们为客户A制定并实施了“民事+刑事”双轨方案,我们介入后通过收集证据提起损害公司利益责任纠纷案及刑事控告职务侵占,多次交锋后,B面临司法审计与刑事风险,最终主动提出高价回购A的股权,至此A成功退出并挽回了损失。结果非常不错,但过程也是异常艰辛,原因在于二人签订的合伙协议条款约定的不明不白,才导致B利用协议漏洞,肆无忌惮的损害小股东权益。
人性经不起考验,与其寄希望于人性,不如相信白纸黑字,先小人后君子很有必要。如果你是一家公司的小股东,但没有未雨绸缪签订好合伙协议,公司多年未分红,自己又无法看到财务账本,钱还被大股东控制,作为小股东有哪些退股方法,拿回自己应得收益,下一篇跟大家细说明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