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范围
婚姻挽救
财产分割
子女抚养
离婚赔偿
涉外婚姻
财富传承
专业律师微信咨询
  • 电话:13823139735
  •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港中旅大厦21-24层
网婚|现实婚姻的避风港,到底合不合法?

来源:申茵律师团  发布时间:2023-08-31 09:35  浏览次数:116


时下,网婚一词成为互联网冲浪一族的流行语。所谓网婚,就是素昧平生的互联网冲浪者们在网络虚拟世界萍水相逢、互诉衷肠,经过一段时间的倾谈与相处,双方情投意合并在虚拟空间中“登记结婚”、“举办婚礼”、“生儿育女”,一旦出现感情危机,双方还可以随时结束这段虚拟关系,不带走一片云彩。

选择踏入网络虚拟婚姻的人,其初衷是为寻找一个能够与现实生活完全隔断的虚拟空间,无需承担任何现实责任,并能从中构建及实现自己理想化的生活;对于已婚者而言,更是希望在网络虚拟世界中实现一场理想化的婚姻,寻找现实婚姻之外的喘息之地,以及获得在现实婚姻中没有得到的理解与关心。大部分“网婚”者能分清虚实,当然,也不乏部分网婚者越陷越深,从网络虚拟世界演变成走进对方的现实生活,甚至给对方的现实婚姻带来危机。

网婚的出现,犹如现实生活的心灵客栈,为未婚者提供了排解情感孤独、释放生活压力的精神寄托,为已婚者提供了舒缓现实婚姻中繁重责任与义务的歇息之地。由此,也引起很多人热议:网婚,到底会不会触犯法律?


【法律分析】

一、已婚者“网婚”,构成重婚吗?

我国实行婚姻登记制度,登记结婚是我国结婚唯一的法定形式,主要表现为《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显而易见,“网婚”并不具备这一法定形式要件。

此外,绝大多数网婚者没有与对方进行现实同居生活,双方更多的是在网络虚拟空间中互相寻求精神慰藉,而不会让对方真实走进自己的现实生活,更不会公开以夫妻名义长期、稳定的共同生活,更有甚者会虚构个人真实姓名、性别、年龄、婚姻状况等信息。因此,“网婚”没有经过婚姻登记机关的登记手续,若虚拟与现实并未混淆、交集,网婚双方没有转入到现实生活,也不能形成法律意义上的事实婚姻,故有配偶者与他人单纯的网络结婚不构成法律意义上的重婚。

但如果网婚者从网络虚拟世界走进对方的现实生活中,并在现实生活中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在一起,侵犯到任何一方已办理合法登记的婚姻关系,则可能会涉嫌到重婚罪。

二、能否以网恋网婚导致夫妻感情破裂为由提起离婚诉讼,并主张损害赔偿?

网恋网婚行为产生于虚拟空间,若未步入现实生活,演化成婚外情或者非法同居,则不具有现实意义,该行为也仅局限于精神层面,因此网恋网婚只可视为精神出轨的情形之一。

目前我国现行法律法规未对网恋网婚行为进行规制,而法院判决准予离婚的唯一标准是“夫妻感情破裂”,主要表现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第三款,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

由于难以判断网络虚拟空间中双方的身份信息、聊天内容的真实性,因此现实婚姻中的一方与他人网恋、网婚,在未构成事实上的恋爱和结婚的情况下,以一方单纯的网恋网婚行为主张夫妻感情破裂及损害赔偿,一般较难得到法律支持。当然,若一方的网恋网婚行为时间长、影响到现实的夫妻正常生活,甚至因此出现一些挥霍夫妻共有财产情况的,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还是可以往属于“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其他重大过错”的情形靠拢,司法实践中,法官具有司法裁量权,不排除会被认定属于过错情形的可能。


【律师结语】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申茵律师团婚姻家事律师点评,互联网时代的高速发展加剧了现代人精神上的空虚感、乏力感,一些一边忙碌奔波,一边叹息现实世界里人心和情感不可捉摸的人们,渐渐变得焦虑、脆弱、孤独,于是“网婚”现象应时而生。

在当下这个快节奏的社会环境中,当婚姻的理想状态无法在现实生活中实现时,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踏入网络虚拟婚姻,从中寻找精神寄托、心灵慰藉,填补情感缺憾,甚至作为逃避现实婚姻的避风港。不可否认,无须承担责任与义务的网恋网婚可以适当排解孤独、释放压力,为索然无味、千篇一律的现实生活增添一丝刺激感、新鲜感,也可以满足部分人对理想爱情或者婚姻的各种幻想,弥补现实婚姻中的缺憾。

对于未婚者而言,“网恋”、“网婚”是个人选择,我们作为局外人难以评价对错是非;对于已婚者而言,虽网恋网婚未走进现实世界时不至于构成重婚,但是将婚姻当作一场游戏无疑是对家庭责任、道德伦理底线、夫妻忠诚义务的冲击与挑战,长期如此,也会产生社会危害性、影响家庭的稳定。离婚律师建议,“假作真时真亦假”,别让自己迷失在“太虚幻境”中,分清虚实界限,否则极可能会给现实婚姻带来难以消除的危害与影响,得不偿失。




申茵律师团联系方式
手机:13823139735,13510726181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4011号香港中旅大厦21-24层 
上一篇:惊魂家暴,受害者该如何保护自己?    下一篇:没有了
上一篇:惊魂家暴,受害者该如何保护自己?
下一篇:没有了
Copyright © 2014-2020 广东华商律师事务所 网站ICP备案号:湘ICP备17008561号-1
技术支持:云创年华网络
To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