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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被告到原告单位骚扰,应如何应对?

来源:申茵律师团  发布时间:2026-01-13 11:36  浏览次数:6

一般离婚问题走到诉讼,说明双方之间肯定存在一些无法协商的问题,在我们办理的众多离婚案件中,遇到过很多比较偏激的当事人会选择去原告单位进行骚扰以发泄不满,甚至作出偏激行为危及原告的人身安全。遇到这种情况,我们该如何应对呢?

一、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向单位寻求帮助,防患于未然

当我们预先感知到对方可能会来单位做出骚扰等偏激行为,提前跟单位安保部门或人事部门说明情况并提供照片,要求禁止该人进入,甚至可以申请调整办公地点或暂时远程居家办公。

二、立即采取紧急措施

当骚扰正在发生,尽量保持冷静,不与被告发生言语或肢体冲突,寻找机会或者让同事帮忙拨打110报警,请求警方到场制止骚扰行为,并留存《报警回执》,到派出所做笔录规定证据,未来可作为诉讼期间夫妻感情破裂及被告过错的证据

三、留存骚扰证据

1、监控录像:向单位申请调取监控记录,保存被告骚扰的影像证据。

2、证人证言:请在场同事出具书面证明,描述骚扰时间、地点及具体行为。

3、通讯记录:保存短信、微信、通话录音等能证明骚扰的内容。

四、书面记录事件

自己也可以在事后详细记录每次骚扰的时间、地点、行为及后果,形成书面日志。

五、还可以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若骚扰行为构成“家庭暴力”,可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禁止被告接近您的住所、工作单位等场所。

很多夫妻走到离婚这一步,都希望能够相对和平的结束这段关系,但往往现实却不尽如人意,当对方产生偏激情绪,甚至作出偏激行为时,依法保护好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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